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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 記者孫唯報道:3月22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通知,宣布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春季考試招生錄取(包括“依學考錄取”“3+證書”兩類)工作將于3月29日至4月7日開展。
其中,“依學考錄取”不分批次。“3+證書”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按先本科、后專科順序進行錄取。
“依學考錄取”分普通類、藝體類(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廣播電視編導類,下同),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總分(藝體類為合成總分)及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投檔至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分檔錄取。
“3+證書”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專業對口、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檔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據資格考生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證書”專科中職生、退役士兵和內地西藏新疆班批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依據各院校專業組計劃,以1:1比例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總分及排位從高到低依次檢索投檔至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報考院校專業組志愿和相關證書分檔錄取。其中,退役士兵、內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時,原則上按先中職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內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進行。
投檔時,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時一并投檔。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后續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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