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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釋法!南開法院發布婦女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近日,南開區人民法院發布婦女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旨在通過以案釋法,引導女性朋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維權,提高廣大女性同胞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婚內出軌

            離婚時照顧無過錯方

            范某(女)與袁某(男)2009年9月登記結婚,育有一女袁小某。幾年后,二人因矛盾開始分居,袁小某隨母親范某生活。隨后,范某起訴,要求解除與袁某的婚姻關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判令袁小某由其撫養,袁某按月給付撫養費。同時,范某主張,袁某多次出現婚內出軌行為,要求給付精神損害賠償金200000元。法院審理查明,袁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案外人孫某育有一女。

            法院認為,范某、袁某二人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之后分居,范某起訴要求離婚、婚生女由其撫養,袁某亦表示同意,故準予二人離婚,袁小某由范某撫養,袁某按月支付撫養費。關于共同財產分割,對于明確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500000元,因袁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過錯行為,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酌定范某分得400000元。關于精神損害賠償金,袁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生育一女的行為構成法律規定的有其他重大過錯,這一行為也是范某主張離婚的主要原因,故酌定袁某給付范某精神損害賠償金100000元。

            法官提示:本案是依法適用民法典離婚損害賠償條款,切實維護離婚訴訟中無過錯婦女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袁某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生育一女,侵犯了范某的配偶權,使其蒙受物質、精神上的雙重損害。法院將這一過錯行為認定為離婚損害賠償條款中的“有其他重大過錯”,確認范某為婚姻關系中的無過錯方,在夫妻共同財產分配上作出有利于范某一方的判決。

            嚴懲家暴

            一男子打傷妻子獲刑

            某日晚上,張某與妻子李某在家中發生口角,張某對李某進行毆打,造成李某多處受傷。經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李某構成多處輕傷及輕微傷。張某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以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審理過程中,張某與李某自愿達成和解協議,張某得到李某諒解。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使被害人構成輕傷二級及輕微傷的危害后果,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法官提示: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通過刑事司法手段打擊家暴行為,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產生矛盾糾紛,而采取家庭暴力方式解決糾紛的情形屢見不鮮。殊不知家庭暴力行為輕則違法,重則構成故意傷害罪甚至故意殺人罪,受到刑事制裁。(本報記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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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以案釋法 南開法院 婦女權益保護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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