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潮迷霧出刀魚”,刀魚又稱刀鱭,體形狹長似尖刀,銀白色,肉質細嫩,與河豚、鰣魚并稱為“長江三鮮”,民間也有“三月天,刀魚鮮”的說法。由于過度捕撈和環境污染,刀魚的數量在過去的幾十年里經歷了斷崖式的下降。作為長江流域生態圈的重要環節,保護長江刀魚與保護長江流域漁業資源、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息息相關。
本著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思想,為進一步筑牢長江“十年禁漁”監管防線,近日,南京市浦口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農業農村局、公安分局,在春季傳統江鮮上市之際,開展打擊食用長江刀鱭違法行為聯合執法行動。
此次檢查共出動50人次,分6組對轄區內餐飲飯店、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78家重點經營商戶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圍繞經營商戶是否存在收購、加工、銷售長江刀鱭等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以及是否存在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為營銷噱頭,對商品的來源、質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等進行重點檢查。經檢查,現場未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執法人員還廣泛宣傳禁漁政策、張貼禁漁宣傳標語,并與商戶簽訂禁售承諾書,營造濃厚的禁漁氛圍,提高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讓“不捕、不賣、不買、不食”長江流域漁獲物成為公眾共識。
長江禁漁,久久為功。接下來,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強化監管力度,將日常監管、定期巡查、突擊檢查和督促整改相結合,加大對農貿市場、商超等水產銷售場所銷售行為的排查力度,督促經營戶落實主體責任,不采購、加工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嚴把進貨查驗關;規范餐飲服務單位索證索票管理,嚴禁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以及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嚴把食材原料關;加強對電商平臺的監管力度,嚴禁發布含有“江鮮”“野生”等字樣的宣傳廣告,嚴禁售賣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督促平臺完善禁售商品服務名錄和違禁詞庫,嚴把網絡交易關,多措并舉斬斷違法鏈條,維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確保禁漁令“令行禁止、落地見效”。
“保護‘江刀’需要全社會的參與,不買江鮮、不賣江鮮、不食江鮮,共同為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貢獻力量。水清魚躍、岸綠景美的美好畫面將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實現。”浦口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說道。通訊員 郭然
(南京晨報/愛南京記者 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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