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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播:特別聚焦 | 長春“力旺大街”路牌因何被摘?

            長春“力旺大街”的路牌,7月22日下午被有關部門摘掉了。

            這個不見了的路牌,近日引發了網友們的關注和討論。

            早在今年5月曾有網友質疑“力旺大街”路牌的合法性。而后長春市民政局回復了網友質疑:“針對您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目前設置的街路牌屬于企業私自設立,非市政府批準命名的。按照《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已責成二道區民政局對私設的街路牌進行立即整改,并啟動街路命名程序。感謝您對長春市地名使用和管理的關注。”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網友所提到的“力旺大街”,位于長春二道區東環城路與力旺康城濕地公園交會處,其延伸至長春新區北湖科技開發區濱河路。作為力旺康城旁的主要街路之一,“力旺大街”對小區業主出行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據2020年8月入住力旺康城三期的業主王女士回憶:“我們入住時,這條街就叫力旺大街,是業主們出入園區的必經之路。”

            7月22日,中國吉林網從長春市二道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了解到,目前,“力旺大街”已根據相關規定啟動街路名更改程序,由所屬街道提供新的街路名稱后,根據更改程序進行審批后最終確定。

            街路如何命名?

            中國吉林網對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進行了梳理。

            《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明確,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要符合城鄉規劃、地名規劃要求,體現當地歷史、文化、民俗和地理特征。還要尊重群眾意愿,方便群眾使用。

            新建的街路、廣場、橋梁、隧道,不得以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得實行有償命名。

            城市道路南北走向的稱為街,東西走向的稱為路;城市環路按數字排序,以東南西北自然方位命名;立交橋原則上以所處街路名命名。

            同時,《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對地名命名、更名的申報審批程序和權限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街路、胡同、廣場名稱,屬市區范圍內的,由區人民政府擬定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屬縣(市)范圍內的,由縣(市)民政部門擬定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等內容。

            此外,《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還明確,書寫地名標志,使用國家確定的規范漢字,不得使用自造字、異體字和繁體字等。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彭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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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地名管理條例 中國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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