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自動續費這一頑疾終于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對12款App自動續費扣費期限進行了調查。調查發現,大部分APP自動續費扣費時間節點設置在到期前1天,消費者只要在到期前1天手動操作取消,即可終止收費服務。也有少量APP的扣費時間節點較為模糊,更有個別APP竟然在服務期到期前3天就扣費了。
強制收集用戶隱私,利用大數據殺熟,定位跟蹤、語音監聽,算法精準推薦……從提供服務,到編制套路,“綁架”用戶的數字消費是時候按下剎車鍵了。
即時興趣“綁架”為長期交易
你是也否受到過APP自動續費的困擾?在微博相關話題的熱評下,網友的詬病花樣百出:自動續費前未接到任何相關通知,甚至無法直接從賬單中看出具體的扣費平臺;APP卸載了還在“自動續費”;號稱3天免費試用,2天之內不取消即默認自動續費;各類復雜繁瑣的條款、暗淡不顯眼的默認“自動續費”、隱匿的取消按鈕,一系列設置讓用戶吐槽之余又無奈。
北京商報記者下載測試了幾款APP,在研究了它們在會員服務自動續費方面的條款規定和扣費準則后發現,通過設置“首月優惠”吸引消費者選擇連續包月是許多APP的“常規操作”。部分APP以“自動續費權益升級”“一分錢體驗7天會員”等為噱頭,吸引用戶開通會員,并默認勾選自動續費選項。
以某網盤類APP為例,進入APP后開屏即跳出“年卡會員”的推廣卡片。“SVIP限時178元、直降120”等標語赫然顯目,形成對比的,是下面一行不起眼的小字:到期后以263/年自動續費,可隨時取消。北京商報記者在點擊“立即付款”按鈕后,界面隨即轉到了銀行卡、支付寶或微信的支付方式選擇,如此一氣呵成的步驟,著實讓人猝不及防。
此外,在某視頻類APP中,會員原價為25元每月,自動續費首月9元,后續按每月15元自動續費。通過自動續費,每月可以省下10元的月費,看似是合理合算的選擇,但實則如果用戶在當月手動取消自動續費,下個月再開通自動續費時,依舊可以享受15元的“首月福利”。如此一來,本以為能通過連續包月節省開支的用戶,不料卻掉入了自動續費的陷阱。
北京知為思科技CEO、互聯網分析師楊世界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用戶可以依據興趣方便地選擇下載和關注相關平臺,但這種興趣也分為即時的和長期的。”楊世界說。
當下,很多消費者因為追一部劇、看一部電影或不小心而付費成為會員,本質上屬于“會員月卡族”,并沒有成為長期會員的意愿,而平臺通過推出自動續費功能,很可能強行將即時興趣“綁架”為長期交易。
“充分提醒”的爭議空間
同樣的,某外賣類APP的自動續費條款中顯示:每次自動續費前5天將通過預留電話向用戶發送短信提醒,若用戶默認自動續費行為,可不予回復。若需取消,應及時通過APP取消授權。用戶可自主選擇是否取消、若不選擇取消,則視為同意平臺按照一定規則進行不定期的扣款嘗試,一旦扣款成功,平臺將開通下一個計費周期的服務。用戶選擇終止本服務前已經委托平臺自動續費扣款的指令仍然有效、平臺對于基于該指令扣除的費用不予退還,由用戶承擔相關責任。
詳細嚴正的條款看似把選擇權全都交到了用戶手中,但用戶往往并不會認真查看平臺的服務協議。“現在很多APP會員都是套路,不小心看就默認自動續費了,你以為自己會員到期了,結果很貼心幫你自動續上了。”某視頻APP用戶反映,自己曾遭平臺未經同意扣款148元,投訴客服無果。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要求,商家對于格式條款要盡到說明和提示義務。
針對上述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咨詢了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志峰。孫志峰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強制消費主要是損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而APP自動續費是否屬于強制消費,需要看APP是否給予消費者充分的提示,并保障消費者最終選擇權的行使。如果APP是通過靜默方式自動扣費,那么是屬于強制消費的一種情形。
那么平臺方是否盡到了“充分”提示的義務呢?全聯并購工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專家安光勇指出,由于監管部門沒有對如何“充分”提示進行相關的明確規定,這也給了一些平臺空子可鉆。從表面上看,平臺似乎已經告知了個人扣費規則,且個人也已經同意了,如果出現糾紛與機構無關,完全是個人的問題。
強勢和弱勢之間
普通用戶很少能夠看懂冗余沉長、且到處都是專業術語的條款,即便同意了條款,對于其中內容潛藏什么陷阱也是不了解的,大部分是出了問題后,才知道自己落入圈套。加之自己確已知情同意,很難與專業、且團隊作戰的機構抗衡。
免責聲明:本文不構成任何商業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本站發布的圖文一切為分享交流,傳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