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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7月19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該院發揮破產審判職能助力中小微企業救治和退出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在廣東首例駕校重整成功案中,法院已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目前,重整計劃草案順利執行,該駕校經營狀況良好。
涉案駕校成立于1994年6月,注冊資本為50萬元,股東為14名自然人,經營狀況為在業。2021年5月31日,經股東會決議,該駕校以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為由,申請破產清算。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該駕校全部資產僅為銀行存款28454元、金杯牌小汽車一輛以及辦公用品若干,債務逾200萬元,分別為稅款債權、職工債權13筆計59萬元,普通債權49筆計154.8萬元。另外,該駕校有4000余名學員未完成培訓。如破產清算,因現有資產尚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各類債權人的清償率為零,數千名待培學員將無法完成培訓,處置風險隱患大。
在清算期間,陳某等29名債權人認為駕校有較為規整的培訓場地,累積了一定的教練和客戶資源,多年經營有一定市場知名度,申請對駕校重整,管理人提交了支持意見和可行性報告支持重整,法院經聽證后裁定對駕校進行重整。
重整期間,管理人通過公開招募,招募到有駕校經營經驗的韓某等三名投資人組成聯合體。同時,法院指導管理人建立防火墻,在保障新學員利益的情況下,批準駕校在重整期間借款,恢復招生和培訓。
經協商談判,管理人起草了重整計劃草案。根據重整計劃草案,投資人投入現金130萬元,加上駕校自有財產作為償債資金。清償方案為破產費用、共益債務、稅款債權、職工債權獲100%清償,普通債權清償率30%。出資人權益調整為零。管理人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給出資人組、債權人會議分組表決,稅款債權、職工債權因獲得全額清償權益不受影響依法不參加表決,出資人組經兩次表決均未通過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普通債權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2022年1月29日,根據管理人的申請,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本案為全省首例駕校重整成功案。案中,出資人組一方面無意愿繼續經營,另一方面在重整計劃草案明顯有利于債權人、職工、待培學員等利益相關方的情形下,并無正當理由未通過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在此情況下,法院運用強制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充分體現了強制裁定對中小微企業重整成功的重要價值,實現了重整效益最大化?!疤貏e是,通過重整妥善解決了4000余名待培學員的繼續培訓難題,化解了重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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