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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點在線丨廣東:明年8月底前,達到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城鄉全覆蓋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付怡

            9月21日,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召開《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暨《廣東省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


            (資料圖片)

            記者從會上獲悉,《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首次全方位明確了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明確了市場監管、工信、公安、住建、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的責任,確保形成有效監管合力。

            據悉,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從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底,分三個階段完成,達到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城鄉全覆蓋、電動自行車本質安全有效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升三個目標。

            今年廣東已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455起

            電動自行車在給居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因違規停放、充電不規范等原因導致了很多火災事故。據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防火監督處處長姚炯介紹,2021年,全國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8萬余起,廣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500余起;2022年以來,廣東省已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455起,平均每天五六起,呈逐年攀升趨勢。

            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逐年攀升的勢頭,今年8月8日,廣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聯合印發了《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該方案明確了各有關行業部門的責任分工,首次全方位明確了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形成有效監管合力。

            姚炯介紹,廣東省深化電動自行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計劃(以下簡稱“工作計劃”)從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底,分動員部署(2022年8月31日前)、組織實施(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總結驗收(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三個階段。

            同時,工作計劃明確提出“三個確保”目標:確保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并規范化運行;確保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城中村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

            針對群眾關心的充電安全問題,《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8月底前,廣東省各村(社區)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筑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院(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

            《工作方案》還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全面掌握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等零部件的生產、流通、使用、維修等基礎信息。

            此外,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納入規劃,保障設施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共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為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工作方案》明確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的監督檢查,對被認定為缺陷的產品,要指導督促生產企業實施召回。此外,市場監管部門還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加強對入網電動自行車銷售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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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電動自行車 消防安全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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