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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公積金提取、貸款新規 職工家庭最高可貸126萬元-全球快報

            深圳發布公積金提取、貸款新規,建立貸款最高額度動態調整機制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李曉旭


            (相關資料圖)

            3月24日,記者從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深圳修訂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規定,建立了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動態調整機制,將于4月7日起正式實施《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新修訂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下稱《提取通知》和《貸款規定》)。

            本次修訂加大了對購買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購房、購買綠色建筑住房等的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按照不同情形,貸款最高額度分別上浮20%、30%、40%。同時,新增了老舊小區改造提取情形,并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納入提取支持范圍。

            首套房貸款額度最高上浮40%

            根據《貸款規定》,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為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的,或購買首套住房且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的,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為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的,貸款最高額度上浮40%。

            政策調整后,滿足條件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可由原來的90萬元提高至126萬元。

            為防范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保障常規提取和貸款業務資金安排,《貸款規定》對上述情形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設置了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若上年度末深圳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處于85%(含)至95%區間的,上述情形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比例回調10個百分點,即上浮10%、20%、30%;若上年度末深圳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在95%(含)以上,上述情形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比例回調20個百分點,即上浮0%、10%、20%。

            新增老舊小區改造提取情形

            《提取通知》增設了住房公積金支持老舊小區改造的提取業務情形,并對該提取情形的提取范圍、提取額度與頻次等作了詳細規定。

            在提取范圍上,參與出資改造納入深圳老舊小區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的,在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后3年內,房屋產權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屋產權人出資的改造費用。

            在提取額度和頻次上,申請人可以在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中的房屋產權人實際出資金額內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所有申請人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超過房屋產權人實際出資金額(存在政府補貼的需扣減政府補貼金額)。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的,不得就支付的該筆費用再辦理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業務。

            此外,為助力解決深圳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職工的住房困難,《提取通知》將該類職工納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支持范圍,經審核通過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的職工,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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