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期對《關于進一步落實青少年抑郁癥防治措施的提案》進行了答復,明確將抑郁癥篩查納入學生健康體檢內容。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南通大學校長施衛東告訴《中國科學報》,作為預防青少年抑郁自殺的重要手段,在抑郁癥篩查過程中要謹防以下四點問題:一是如何保證抑郁癥篩查的準確性,二是如何精準確定“病與非病”的界限,三是如何做好未成年人隱私保護,四是如何避免政策執行中的走偏。
施衛東建議,教育部、衛健委等部門應專門制定適合不同年齡段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篩查量表,結合學校表現、家庭日常、設備診斷等多種途徑判別學生心理健康狀況,采用多次篩查,不搞“一檢定性”,提高篩查的準確性。改進對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相關診斷用語,淡化抑郁癥“疾病”的概念,不對群體貼“標簽”,緩解其精神壓力。
篩查體檢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隱私保密,可考慮以學年為單位,未成年學生及家長可自主選擇篩查時間和醫院,醫院對結果異常者進行“點對點”告知,學校獲知篩查結果應嚴格限定人員知曉范圍。教育部門應出臺抑郁癥篩查學生體檢明細規程,制定學生心理健康隱私保護辦法及隱私泄露追責機制。
教育部門應明確規定“對測評結果異常的學生給予重點關注”的“重點關注”辦法,教育、衛生健康及相關部門應協調聯動,加強對社會、學校、家庭、未成年學生心理健康相關的正確宣傳引導,杜絕變相歧視、區別對待等有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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