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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2022年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4月11日,長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長春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第54場)。長春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副局長吳長春表示,為助力疫情防控和推動復工復產,長春市按照《吉林省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吉林人社發【2022】9號),落實涉及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有三項:

            1.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執行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下調50%。

            2.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的業務的,在封控管理期間內可以緩繳養老保險費,其間,免收滯納金。對零售、餐飲和旅游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期限不超過一年,其間,免收滯納金。

            3.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2年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其中,服務業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落實利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技能培訓政策,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昕

            關鍵詞: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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