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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鎮江2778家失信企業退出“黑名單” 激勵企業誠信經營

            3月30日,在省法院召開的“優化營商環境執行年”1+4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上,鎮江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劉亞軍就企業信用修復“鎮江經驗”作交流發言。據介紹,截至2022年3月底,鎮江全市共有2778家失信企業退出“黑名單”,為鎮江市城市信用綜合評價排名大幅躍升作出了重要貢獻。企業信用修復工作入選2021年鎮江市產業強市“十件大事”,鎮江中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優化營商環境“甘露獎”。

            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已成為法院威懾失信被執行人、提升執行強制力的一種主要手段。現實中,有履行意愿亦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卻因被納入“黑名單”在獲取貸款、參與招投標等社會活動和經營方面受限,進一步削弱了履行能力,讓許多“誠而不幸”者束手束腳。鎮江法院緊扣中心大局擔當作為,將修復企業信用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著力點,扎實開展為企業辦實事解難題。在修復過程中,全市法院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個性化修復方案,形成“幫扶清單”“約束清單”和“退出清單”。對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的被納失企業,經申請執行人書面同意后辦理退出;對已注銷、吊銷營業執照,且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依法作出退出決定;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繼續進行信用懲戒。

            鎮江法院嚴格把關修復程序,充分保障申請執行人的知情權和異議權,充分調動各方力量,解決失信企業負責人難找、財產調查工作量大等難題。為從源頭上防范失信行為發生,鎮江法院建立“一督促三預告”機制。對于積極糾正失信行為的企業,全市法院建立信用正向激勵機制,及時向其出具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證明,引導激勵企業誠信經營、守法經營。企業信用修復工作行動開展以來,全市法院發布的失信企業名單數量同比降低了62.1%。

            (朱 旻 孫彩萍 常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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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營商環境 失信企業 退出黑名單 信用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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