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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杭瑩
10月14日,記者從廣東省財政廳獲悉,為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經調研評估,廣東近日發布通知,將車輛車船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降低后的兩項稅種稅額標準繼續保持全國最低水平。
省財政廳介紹,2017年,廣東先后印發《關于調整車輛車船稅具體適用稅額的通知》和《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在國家規定稅額或標準范圍內的,從2018年1月1日起,廣東省各類車輛車船稅降低到對應的法定稅額的最低水平稅額,并通過降低稅額標準、調整區域劃分、簡化土地等級等,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負,新政有效期為5年。兩項稅額標準調整以來,對降低市場稅負、帶動汽車消費、促進企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在調研中,各級財稅部門和企業均反映現行稅額市場認可度較高,執行較為穩定。
數據顯示,調整后相關企業稅負明顯減輕。從減免額看,與調整前稅額標準相比,2018年至2021年,共為企業和個人減免車船稅共110.11億元,年均27.53億元;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222.74億元,年均55.69億元。從減免幅度看,車輛車船稅整體減幅為25%左右,其中主要為各類市場主體所有的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減幅超過80%;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幅為40%,在穩經濟大盤背景下,對于降低個人消費成本和減輕企業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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