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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院聯動!黃埔區創新模式解決行政爭議案件-天天聚看點

            黃埔區司法局高標準推進行政爭議調解工作,積極發揮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以實際行動踐行著“調解為民”的初心使命。近日,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廣州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黃埔工作站采用“行政爭議前置調解+人民法院司法確認”的形式,成功化解了行政爭議,由法院與行政復議機關聯手創新完成行政爭議調解并進行司法確認的案件。

            案件回顧

            2022年9月29日,黃埔區社保中心作出《社會保險基金追回決定書》,認為秦某、朱某某因參保人朱某(已故)重復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要求二人退回重復領取部分。朱某某不服,于10月12日向黃埔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經指引,朱某某同意暫不申請行政復議,先申請行政爭議調解,秦某亦于18日申請行政爭議調解,隨即黃埔區司法局指派廣州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黃埔工作站具體承辦該行政爭議調解案件。


            (資料圖片)

            黃埔工作站對秦某、朱某某和區社保中心進行了充分調查,厘清了雙方關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退回問題的爭議焦點,促成雙方達成調解意向,但雙方均存在無法順利履行調解協議的顧慮。據此,黃埔工作站與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溝通后,廣州鐵路運輸法院表示為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矛盾,愿意為本次行政爭議調解提供司法支持,同意創新采用“行政爭議前置調解+人民法院司法確認”的模式,切實解決該宗行政爭議案件,實現案結事了,節約司法資源。

            ▲行政爭議調解在黃埔工作站遠程調解室進行

            10月28日,在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廣州市黃埔區司法局、黃埔工作站的組織下,本次行政爭議調解在黃埔工作站設立的遠程調解室順利進行。辦案法官、復議辦工作人員、黃埔工作站調解人員仔細、耐心地給雙方剖析案情,針對案件爭議焦點逐一討論,并研究具體解決方法。最后,雙方通過簽訂行政爭議調解協議的方式明確履行義務,再共同申請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出具裁定書以司法確認的方式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當日,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出具裁定書確認調解協議有效。

            本次行政爭議調解在受理案件10日內即促成雙方調解,是由法院、行政復議機關聯手創新采用“行政爭議前置調解+人民法院司法確認”的方式,實現行政爭議糾紛在復議受理前實質化解。既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有效利用司法資源,妥善高效化解糾紛。這是行政爭議矛盾化解的新思路、新方法,也是一次府院聯動、深化訴源治理的更深層次實踐,為后續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減少復議訴訟案件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據悉,廣州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黃埔工作站于2022年6月28日揭牌成立。

            ▲工作站掛牌成立

            一是府院聯動合力打造。中心黃埔站是由黃埔區政府、廣鐵兩級法院共同打造,區委政法委、區法院、區司法局、區各行政機關參與的涉訴涉議行政爭議化解平臺,保持良好互動,實現全流程、全覆蓋的信息共享,是加強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的創新舉措。二是重點突出化解爭議。著眼城市更新、違建查處、宅基地權屬等涉議涉訴行政爭議案件,重點做好行政賠償、補償,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及其他適合訴前調解行政爭議案件的調解工作。三是創新機制規范運作。制定秘書處運作機制和調解工作機制,規范調解申請、受理、調查、聽證、調解實施、調解期限以及調解協議簽訂、確認等流程,確保有序工作、規范運行。創新建立“行政爭議前置調解+人民法院司法確認”機制,對重大疑難糾紛提前制定工作預案,及時疏導調處,避免矛盾激化。實體化運作以來,調解成功28宗。其中議中聯調案件共20宗,調解率達到100%。

            ▲行政爭議案件視頻連線調解

            本次行政爭議的創新做法得到了當事人的高度認同和信任,更突出了府院聯調對行政爭議定分止爭的功能作用,是黃埔區創新構建協同治理新格局,打造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推進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成功經驗。

            來源:黃埔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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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行政爭議 鐵路運輸法院 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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