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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核酸檢測不得收取“加急費”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錢瑜

            珠海部分營利性醫療機構在開展新型冠狀病毒 RNA 測定(單樣檢測)項目時收取高額加急檢測費用,針對這種情況,珠海市醫療保障局發出通知,進一步規范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收費行為。

            珠海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稱,根據《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和費用的通知》(粵防疫指揮辦函〔2021〕550號)及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就進一步規范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收費行為強調如下:

            1、各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規定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新型冠狀病毒RNA測定(單樣檢測)25元/人份,其中核酸檢測試劑盒超過15元的,相應扣減檢測服務費,確保核酸單樣檢測費用總和不超過每人份40元;新型冠狀病毒RNA測定(混合檢測)8元/人份,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新冠病毒核酸(抗體)檢測費用包括檢測服務費和試劑費用,執行“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抗體測定”,單項IgG或IgM為15元/項,同時檢測IgG、IgM25元/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及抗體檢測試劑,按照實際購進的集采中選產品價格執行。

            2、上述項目價格為珠海市政府最高指導價,全市各醫療機構按照此標準執行,不區分醫療機構級別,不區分普檢快檢,不得上浮,下調不限,實行快檢快出、不得收取“加急費”。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需嚴格參照此收費標準執行。

            各醫療機構應做好價格公示及政策解釋,共同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關鍵詞: 珠海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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