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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王筱虹:建議依托碳要素,打造廣州國際化碳金融中心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亮 實習生 楊睿

            圖/受訪者提供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大學教師發展與教學評估中心主任、廣州大學環境工程學院原副院長王筱虹正是長期關注該領域的專家。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王筱虹將結合專業所長,聚焦生態文明建設,為推進實現“雙碳”目標,完善相關環保制度提出三個建議,為綠色發展獻上“錦囊妙計”。

            王筱虹

            創新期貨品種,打造廣州國際化碳金融中心

            “十四五”以來,如何實現“雙碳”目標(“2030年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越發受到關注。“實現‘雙碳’目標時間緊、任務重,對產業結構調整和生產生活方式轉變也有很高的要求。廣東作為全國經濟發展的排頭兵,在引領綠色轉型和率先實現‘雙碳’上承擔著重要使命。”

            王筱虹提出,要依托“碳”要素打造廣州國際化碳金融中心,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推動廣州經濟以更加可持續、對社會和環境更加友好的方式實現高質量增長。

            王筱虹指出,盡管近年來廣州在碳排放權交易和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方面勇于探索、成果豐碩,但在打造國際化碳金融中心城市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方面,廣東(廣州)碳金融發展較為薄弱,碳金融產品流動性、交易規模、市場化程度相較于其他傳統金融產品仍然偏低。另一方面,全國碳市場的啟動與擴展,使得廣東(廣州)需要重新思考碳市場的發展路徑。

            為此,王筱虹建議,首先應繼續完善廣州碳金融市場發展——相關部門應支持研發創新型期貨產品以補充碳現貨交易市場;同時打造廣州碳中和登記服務中心和碳賬戶體系,降低市場風險,促進企業參與碳交易市場。其次,鼓勵廣州碳金融發展應立足區域優勢。她建議組建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所,并將碳金融納入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和資管中心建設,開展跨境碳資產交易,從而推動廣州成為國際化碳金融中心。

            完善生態修復立法規定,查清區域生態本底情況

            生態修復是運用生物工程、生態工程的技術和方法,通過某種工程措施重建被破壞或退化的生態系統,對于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發揮重要作用。然而,據王筱虹研究,有些生態修復工程因設計或操作不當等原因,有破壞原有生態環境等問題。

            “生態修復必須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因地制宜,合理選擇保護修復模式與措施’的工作原則,避免以‘生態修復’之名反而對生態帶來長遠的負面影響。”為此,她建議,要制定生態修復項目須依循的生態環境影響控制的法規或規章,從原則性指導細化為明確的生態修復內容。針對項目涉及占用生態紅線或自然保護區的,應當充分論證其“必要性”和“不可避讓性”。同時,重點論證生態修復后的生態要素和環境質量不比修復前降低。

            她還提出,針對生態修復類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過程中,應當強化通過實地調查、查閱文獻等方法查清區域生態本底情況,進而為項目修復技術方案做出科學合理評價提供基礎。

            鑒于生態修復類項目的環境影響長遠,涉及面廣,她建議相關環評工作嚴格依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開展公眾參與,且環評報告應進行全本公開,而不是采用簡本。同時,依法適時公開生態修復方案,鼓勵公眾對生態修復工程的監督。

            優化規劃環評清單,加強制度落實監督

            規劃環評制度是指對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這是我國將生態環境因素納入宏觀決策層面的重要嘗試。王筱虹介紹,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雖然已出臺一系列法律文件,但依然存在著落實不均衡、技術規范不足和信息公開不到位的不足。

            “需進行環評的規劃類別缺乏統一的清單,也沒有具體的技術依據對具體的規劃進行指導。”鑒于此,王筱虹建議,應優化現有的規劃環評清單,建立有效銜接過渡機制,為規劃環評工作的展開提供最基礎的依據。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編制出具體的、科學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術導則,以指導相應規劃環評的編制與落實。

            此外,王筱虹還表示,要進一步明確需要進行跟蹤評價的規劃定義,采用更具體的形式,增加需要進行跟蹤評價的規劃的可識別度。同時還應借鑒《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技術指南(試行)》執行經驗,進一步出臺正式的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技術指南,加強對該制度落實的監督。

            關鍵詞: 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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