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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呂彩君 嚴明珠
梅州市豐順縣法院今天(8月29日)向記者通報稱,近日,豐順縣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原告撤回起訴,被告當庭支付賠償款人民幣35000元。
2019年7月,65歲的老吳經熟人陳某良介紹,為梅州市豐順某中學從事翻新工程,老吳主要負責外墻翻新工作。2019年7月6日,老吳在作業過程中不慎從高處摔下,導致受傷。老吳當時以為沒多大問題便自行前往衛生院拿了藥酒后就回去工地繼續工作。
兩天后,老吳發現病情嚴重,遂前往醫院治療,共住院21天,花費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等4萬多元。之后,老吳的兒子小吳多次找介紹人陳某良,要求其承擔責任,但是陳某良認為應該找承包工程的“大老板”,而不應該找其賠償。之后,老吳向公安機關報案,又申請讓當地鎮政府調解,但是陳某良仍然不肯賠償。
2022年6月,老吳將陳某良起訴至豐順縣人民法院,請求陳某良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45202.22元。審理過程中,因某建筑工程公司、李某中、曾某煌與該案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關系,經原告老吳申請,法院依法追加某建筑工程公司、李某中、曾某煌為本案的共同被告。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認真梳理案情,認為此類涉農民工人身權益案件,用調解方式解決更能達到案結事了的效果。因此,承辦法官耐心向原被告雙方釋法說理,讓被告從法理和情理的角度體諒原告。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的和解協議,被告一次性支付人民幣35000元給原告,原告撤回了起訴。至此本案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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